国家奖助学金、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关系到全院同学的切身利益,为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,充分体现评定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公正性,切实将国家的温暖和关怀评定给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同学,经学院研究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国家奖助学金、励志奖学金评定制度。特困等级相同的情况下,按照奖学金排名(一一、二一、一二、三一、二二、一三、三二、二三、三三)进行排序,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和为学院学生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优先。
二、国家奖助学金、励志奖学金评定一票否决制度。在评定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,对恶意欠费的同学给予一票否决。
三、国家奖助学金、励志奖学金举报制度。恳请学院广大同学监督和举报,举报属实的,被举报者的奖助学金给举报者,并对举办者进行严格保密,举报热线(王志发:13672228080、83828020)。
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○一一年十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