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调动任课教师教学积极性,提高双学位课程教学质量,留住并增加生源,特制定双学位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办法,具体如下:
1、每学期结束由学生对任课教师实行教学测评(测评内容见附表),教学测评具体工作由教学秘书和学习部的学生干部完成。
2、根据教学测评成绩进行同一专业班级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排名,第一、二名课时津贴每学时增加5元,测评平均分低于60分的,课时津贴每学时减少5元。
3、同一个任课教师在教学测评中连续两次排到最后一名,则需要向学院提交整改方案。
4、任课教师不管何种原因未上到该课程的规定学时数,按实际学时数计算课时津贴(以学生统计为准),并且每缺一学时加罚100元。
5、任课教师原则上不能停调课,确有原因需要停调课的,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停调课手续。
6、班级信息员每周向院里上报一次任课教师上课出勤情况。
二00九年三月六日